一般来说,对于正常妊娠的孕妇,孕期应做三次B超。做少了,不好确保胎儿发育情况,做多了不利胎儿成长,可使胎儿畸形或者致使自己流产。
孕期B超的三次时机分别为:
怀孕早期(孕12周内):除了妇科的常规检查之外,应通过B超确定宫内的妊娠是否正常或是否怀双胎、葡萄胎等。
怀孕中期(孕20周左右):大约在闭经16周后需要再做一次B超,以确定胎儿是否发育正常,有无畸形等。这个很必要,因为如果这时发现胎儿不正常甚至不宜再怀孕,那就应该中止妊娠。
怀孕晚期(孕28周左右):此时做B超可以明确羊水多少以及胎盘的功能。羊水过多或过少,以及胎盘钙化或功能不良,都不应再继续妊娠。必要时需进行剖腹产。